为加快推进各辖市、区经济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常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整体工作进度, 根据省经普办《关于加强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准备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苏经普办字[2008]4号)文件要求,常州市经普办决定对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6月底前完成对辖市、区级经济普查准备情况的督查。第二步,7月底前完成对乡镇、街道级经济普查准备情况的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部署、机构组建、人员配备、经费落实、工作环境等项工作是否已按计划落实到位,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采取的解决措施等。市经普办要求各地抓紧时间做好本地的经济普查准备工作以及乡镇(街道)的经济普查准备工作,为后期经普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撰稿人:陈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