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江苏省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28号],1月10日,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向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下发了《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江苏省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常政办发(2007)145号],从而为搞好全市的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拟稿人(高舟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