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通过旧城改造、经济适用房建设以及商品房开发,改建和新建了大量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居民住宅小区,城市居民的住房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住房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住房面积逐年增加。据近期市统计局城调队对市区1853户居民家庭的一次性抽样调查,我市城镇居民户均住房建筑面积达92.7平方米,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18.6平方米。
从城镇居民家庭的居住结构分析,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的居民家庭比重由2004年的78.8%下降为55.9%,其中3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占被调查居民家庭的1.2%,30至60平方米之间的家庭占17.3%,60至90平方米之间的住户占37.3%,分别比2004年下降了0.7个、13.8个和8.4个百分点;而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比例大幅上升,其中90至120平方米之间的住户比例为20.7%,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户达到23.5%,分别较2004年上升了8.6个、14.4个百分点。(撰稿人: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