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环境显著改善 民间投资增势强劲
党的十六大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为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而国家连续六年实施积极的投资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也为我市民间投资的快速增长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在过去的一年中,随着各项启动民间资本政策的逐步细化和落实,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增长动力显著增强,民营企业的投资热情和创业激情明显激活,全市民间投资在上年高基数增长的基础上继续加速发展,创出近年来的最好水平。
一、我市民间投资发展的特点
民间投资是相对于政府投资而言的,主要指除国有(包括国有控股,下同)经济、外商(包括港澳台商,下同)经济以外的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及个人的投资,具体包括集体投资、私营个体投资、联营经济中非国有控股企业投资、股份制经济中非国有控股企业投资4大类型。2003年,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逐步改变了以往以国有资本为主体、基础设施投资为主导的格局,形成了财政投资有效带动、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的全社会投资新机制,民间投资呈现出以下3个方面的特点:
1、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民间投资迅速增长。近年来,随着社会资本加速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和改革,我市民营经济规模逐年扩大,一大批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服务型民营企业迅速崛起,并日益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2003年,全市民营工业企业户数、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实现利润分别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中占81.6%、68.3%、68.6%、63.4%和61.4%。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有效激发了民间资本的投资积极性,民间投资实力明显增强,投资领域大大拓宽,投资规模逐渐超过国有投资,在全社会投资总量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2003年,全社会民间投资完成266.7亿元,比上年增长84.5%,分别比国有投资、外商投资的增长速度高出6.9个和25.8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所占比重达到59.7%,分别比国有投资、外商投资高出33.2个和45.9个百分点。
2、资金来源自筹为主,财政支持力度加大。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鼓励、激励的政策措施,积极启动民间投资,特别是国家预算内资金(包括国债投资、技改贴息等)首次大幅度向民间投资倾斜,在民间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2003年我市83.7%的国家预算内资金、65%的国内贷款投向了民间投资项目,国有投资项目仅分别占11.5%和18.5%。民间投资项目在财政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的大力支持下,逐步走出了过去资金筹集渠道相对单一,以自我积累、滚动发展为主基调的投资格局,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日趋多元化。据统计,全市在建的民间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中,企业自筹资金比例最高,占总量的55.4%,其余依次是国内贷款(占38.2%)、利用外资(占4.8%)和国家预算内资金(占4%),其排序与所占比重与国有投资基本一致。
3、贡献份额逐年提升,经济发展后劲增强。近年来,我市民间投资持续以高于国有投资的速度迅速扩张,成为经济生活中的新亮点,对全市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从近年来国民经济的增长因素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最大,而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中,又是民间投资对社会投资增长的拉动力最大。1998年我市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量的贡献份额为33.4%,2003年这一比例已达到62.1%,呈逐年上升趋势,民间投资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部分。尤其是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兼并、收购、承包、租赁和重组,在促进民营经济规模扩张的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由于民间投资的投向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居多,因此,单位民间投资容纳的劳动力明显高于国有投资。统计表明,截止到2003年底,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从业人员达38.7万人,相当于国有企业的6倍、三资企业的4倍,民间资本已经成为创造就业岗位的主要投资主体。
二、我市民间投资存在的矛盾
虽然近年来民间投资的产业进入限制有所放宽,一些基础设施领域也逐步向民间资本开放,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快速推进,大大扩展了民间投资的成长空间,促进了民间资本向投资领域流动,但民营企业市场信息不灵、自有资金不足、投资方向不明等问题依然比较明显,制约着民间投资的进一步发展。从我市目前民间投资发展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矛盾和不足:
从投资主体自身看,民资实力总体偏弱,投资规模相对较小。由于我市民营企业起步较晚,总体规模相对偏小,在注册资本、总资产、营业收入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及外资企业仍存在明显差距。2003年,我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户数仅占全部民营企业的8.6%,民营企业的户均产值、户均销售、户均利润均明显低于规模以上企业平均水平。许多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偏低,经营管理方式落后,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市场综合竞争力较弱,缺乏做大做强的意愿,使民间资本投资在深度和广度上受到了较大限制,民营经济的投资规模普遍偏小,投资扩张能力相对较弱,小项目数量居多。2003年,我市投资规模在亿元以上的民间投资项目为33个,占民间投资项目总数的1.3%,而国有和外商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分别有54个、59个,分别占其项目总数的18.9%和32.2%。在全市500万元以下的在建项目中,民间投资占了54%,而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分别占24.4%、16.9%;与此相对应,民间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也较小,全市在建的国有投资项目平均规模为10007万元,外商投资项目平均规模为6378万元,而民间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仅为1402万元,相当于国有投资的14%,外商投资的22%。
从投资外部环境看,行政垄断依然存在,投资结构分布失衡。从民营经济的投资布局看,民间资本投向一般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的居多,投向城市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等社会服务领域的相对较少。2003年,我市投向制造业和房地产业的民间投资分别占民间投资总量的64%、15.1%,两者在民间投资中所占比重接近八成。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民间投资比重超过50%的有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其中制造业中的民间投资比重达到76.9%,主要集中于竞争较为充分、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如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一些起点较高的民营企业也开始涉足计算机、网络等高新技术产业及房地产开发领域,房地产开发完成的投资中,民间投资占了74.7%;民间投资比重低于20%的行业主要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等,在这些行业中,国有投资所占比重都在80%以上,继续占据绝对垄断地位,因此也成为民营经济投资涉足最少、限制最多、进入最为艰难、发展最为不足的领域。
三、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
民间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民间投资正与国有投资、外商投资一起,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鼓励、引导和推动民间资本加快投资步伐,是保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应进一步提高对民间投资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拓宽民间投资领域,为民间投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
1、制定公平的市场准入办法,拓宽民间投资渠道。要制定统一规范的市场准入办法,建立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竞争平台,让民营经济平等进入投资市场,从政策上扩大民间投资的范围;要逐步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凡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允许和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凡对外商资本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民间投资同样适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产业引导,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探索多样化的项目组织形式和投融资形式,引导民间资本在国有资本难以发挥作用、但又急需发展的领域加大投资力度,以实现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
2、实施“抓大促小”政策,提高民间投资效率。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民营经济逐步形成了不同的发展层次和发展水平,其中仍以中小企业占据绝大多数。因此,在推进民间投资增长的过程中,应实施“抓大促小”的政策,充分调动广大民间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方面,要着力增强民营大企业、大集团的投资实力,积极参与国有经济与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另一方面,要提高对中小民营经济投资的重视程度,在金融贷款、项目招标、税费征收、土地使用、财政贴息、技术扶植等方面,制定不分规模的政策待遇标准,平等对待中小民间投资主体,促进不同层次民营企业的投资增长,实现民间投资质与量的同步提高。
3、建立健全投资服务体系,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目前对民营经济的行政管理多达10多个部门和单位,但在项目投资方面却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服务结构和管理办法,投资者在履行程序、选择投资方向、争取技术支持等方面得不到有效的服务,往往造成投资的盲目性和经济损失。为此,要尽快建立规范的投资服务体系,努力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外部环境,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规划;同时,要为投资者提供政策法规、技术服务、财务管理、市场信息、投资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帮助投资者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避免过度重复投资和恶性竞争。(校对人:吴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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