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通知公告 统计动态 统计信息 统计数据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您好!今天是 :
您的位置:首页 >> 统计信息 >> 内容
常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调查
发布日期:2007-05-24  来源:本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的重要途径和渠道,它不仅关系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到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了解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市统计局农调队采用定点抽样、典型调查和走访座谈相结合的办法,对农村劳动力资源、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等情况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和了解,现将调查结果综述如下。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状况
    调查显示,截止2004年底,我市共有农村劳动力124.8万人,其中已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劳动力为84.2万人,转移率达67.5%;当年全市新增转移人数为7.4万人。从地域分布上看,市区劳动力转移率明显高于金溧地区,天宁、钟楼、戚区和武进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率均在60%以上,其中戚区高达85.3%;而金坛、溧阳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比例相对较低,分别只有51.3%和53.2%。从已经实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来看,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就地转移特征比较明显。从调查情况看,我市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采取“离土不离乡、务工不进城”的方式实现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就地转移的特征比较显著。在已经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在本乡镇以内转移的占76.6%,乡外、县内转移的占10%,县外、市内的占5.4%,真正离开本市到外地务工的仅占8%。
    2、转移方向主要是第二、三产业。由于我市耕地资源非常有限,通过农业自身发展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十分有限,因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方向以第二产业和服务业为主。根据调查资料推算,在实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达到39.7%,其中工业占31.1%,建筑业占8.6%;从事服务业的比重达32.3%,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4.7%,批发和零售业占3.7%,住宿和餐饮业占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1.5%,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占2.1%,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行业占18.8%。
    3、初中文化程度接近半数。随着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农民对子女教育重视程度的提高,农村青年普遍接受了初中以上文化教育。从我市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文化程度看,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所占比重达到67%,其中初中占49%,高中、中专分别占12%、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3%;小学文化程度比重为25%,文盲、半文盲所占比重为8%。
    4、转移劳动力的年龄结构以青壮年为主。从我市转移劳动力的年龄结构看,各种年龄段劳动力均占有一定的比重,但主要集中于26岁以上的青壮年。在已经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中,25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26%,26-35岁占17%,36-45岁占20%,46-60岁占28%,6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9%。
    5、劳动力转移的组织程度不高。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农村转移劳动力主要通过亲友介绍、自发外出为主,通过政府部门、中介组织等专业机构实现转移的劳动力比重仍然较低。在已转移劳动力中,亲属朋友介绍外出占36.3%,自发外出的占39.1%,通过社会中介、其他方式外出分别占5.6%和13.7%,政府部门组织介绍外出转移的劳动力仅占5.3%。由于近年来各级劳动部门加大了农村劳动力的岗位技能培训,在我市已经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专门接受过岗位技能培训的人员比重已经占到三分之一。
    6、产业化经营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渠道。近年来,我市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优质粮油、特种水产、食草畜禽、花卉苗木、经济林果、食用菌栽培等产业,积极倡导和实施产业化经营,有效地带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消化。如武进区大力发展花卉苗木生产,常年或季节性在外从事花卉苗木生产的农民将近万人,特别是新常溧路沿线花木产业区的六个乡镇,依托花木种植产业,不断延伸和发展相关产业,现有规模较大的园林建筑公司、建筑设计室10多家,业务遍布全国各地,并相应发展了雕塑、古玩、赏石、装饰、瓷器、园林用具等十余个新兴产业,转移了附近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偏低,就业观念落后,严重束缚了自身的就业。我市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总体不高,且绝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技能培训,造成剩余劳动力因缺少一技之长而转移无门。同时,根深蒂固的小农经济意识和传统就业观,也影响了农民劳动力的外出就业,小富即安,没有就业的紧迫感,有的农民宁可在家闲着,也不愿外出找工作,或是对岗位挑三拣四,不愿从事苦、脏、累职业。因此,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和教育,端正他们的择业观,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是当务之急。
    2、组织化程度较低,盲目性和风险性高,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由于通过政府部门或职业中介组织的农民外出劳动力比重还比较低,多数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或自发外出寻找,信息渠道狭窄, 导致农民外出打工的盲目性和风险性都比较高。与此同时,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自我保护意识普遍较为欠缺,大多数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调查显示,在已经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仅占32.1%,67.9%未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3、本地企业解决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所下降。近年来,我市乡镇企业已普遍改制为各种类型的私营企业,出于降低经营成本、增加企业效益的考虑,大多数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采取能少则少、能减则减的原则,即使实在因生产需要而招聘员工,也大多选择工资福利待遇较低、更能吃苦耐劳的外来劳动力,使得乡镇企业吸纳和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明显减弱。一些新开办的外资企业、合资企业,虽然用工数量巨大,但也比较倾向于雇用外来劳动力,对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贡献不大。

    综上所述,尽管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关注下,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但同时也应当看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难度在逐步加大,许多矛盾和问题等待我们破解,进一步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可谓是任重道远。政府有关部门应切实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培训力度,加速培育中介机构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建立快捷畅通的用工信息渠道,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作出贡献。
                                     (撰稿人:许听泉  核稿人:吴煜)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办公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3层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30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2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