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进程不断推进 收入水平明显提高 “十五”以来,我市坚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把增加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富民强市的第一要务,着力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积极创造条件,拓宽增收渠道,城镇居民收入呈现总量不断扩大、结构明显优化、层次稳步提高的良性运行格局,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改善。2005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14500元,相当于“九五”期末的1.7倍,5年来年均增长速度达11.2%,比“九五”期间提高了2.5个百分点;衡量居民富裕程度的恩格尔系数由2000年的40.1%下降为36%,表明城市居民家庭生活已经开始由小康型向富裕型过渡,生活质量正逐步迈向更高的水平和层次。 一、居民家庭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为保障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得到稳步提高,“十五”期间,我市出台了提高离退休金标准、提高企业工资指导线、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等多项政策措施,并着力营造全民创业氛围,支持和鼓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城市居民的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居民家庭收入呈现多元化的增长格局。 1、居民就业结构明显改善。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改制的深化,我市城市居民的就业观念逐步转变,就业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人数逐年减少,其他各种经济类型职工人数大幅增长,就业形式也日趋多样化。据市城调队对市区300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市区就业人口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比重为24.5%,比“九五”期末下降了47.4个百分点;在外商投资或股份制企业工作的比重为38.4%,比“九五”期末上升了29.9个百分点;从事个体经营或个体被雇人员的比重达到29.1%,比“九五”期末上升了16.7个百分点。 2、工薪收入仍然占据主体地位。“十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将实施“富民”工程、提高居民收入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加大打击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等多项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工资性收入的快速稳定增长。2005年,我市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预计22083元,相当于“九五”期末的1.8倍,5年来年均增长速度达12.3%,比“九五”时期高出3.6个百分点。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薪收入比重由2000年的66.5%提高到67.6%,人均工薪收入预计达9800元,比“九五”期末增长72.6%,5年来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1.5%,比可支配收入增幅高出0.3个百分点。 3、经营性收入比重明显上升。“十五”期间是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速度最快、规模扩张最大的一个时期。5年来,在政策鼓励、政府引导、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中,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走上了个体经营道路,使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大幅增加,并成为拉动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调查显示,截止2005年末,我市每百户居民家庭中已有15人从事个体劳动,人数比“九五”期末增加了近一倍;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收入由2000年的272元增长到2005年的1816元,“十五”期间平均每年递增46.2%,其增幅明显高于工薪收入的增长幅度。2005年,经营性收入在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达到12.5%,比“九五”期末提高了9.3个百分点。 4、转移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势头。为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稳步增长,“十五”期间,国家多次上调了离退休金标准,各级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使离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每年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5年来,我市离退休人员平均收入由2196元增加到2966元,年均增长速度达6.2%。市区居民家庭以离退休金为主要内容的转移性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由2000年的2524元提高到2005年的3790元,“十五”期间年平均增长速度达8.5%。 5、财产性收入增势较为迅猛。近年来,随着市场投资渠道的拓宽和居民个人理财意识的增强,一些先富起来的市民开始步入“投资时代”,居民家庭包括红利、股息、出租房屋收入等在内的各类投资收益日益增多,财产性收入日益成为居民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250元,相当于2000年的1.4倍,“十五”期间平均每年递增19.6%,其中人均股息及红利收入为37元,年均增长10.0%。财产性收入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呈逐年提高的态势,2005年为1.7%,比“九五”期末提高了0.5百分点。 6、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有所改善。5年来,在居民家庭整体收入水平稳步抬升的同时,我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也有较大程度的提高,生活质量比“九五”期末明显改善。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600元以下的家庭由“九五”期末的42户减少到13户,下降了28.1%;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00元以下的家庭由“九五”期末的25户减少到11户,下降了56.0%。1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九五”期末的2901元增加5048元,年均增长速度为11.7%,比平均水平高出0.5个百分点,比“九五”期间平均水平高出3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为42.6%,比“九五”期末降低了11.2个百分点。 二、居民收入增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十五”以来我市居民收入总体呈现快速稳定增长的态势,但收入分配领域贫富差距持续扩大、低收入群体生活困难等矛盾依然比较突出,贫困阶层的全面小康问题应引起各界更多的关注。 1、高低收入家庭贫富差距呈现扩大趋势。近年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利益多元化格局的逐步形成,城市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日益扩大的趋势。“十五”期间,我市20%的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5322元增加到30752元,年均增长速度为15.0%,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3.8个百分点;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923元增加到6197元,年均增长速度为9.6%,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6个百分点。由高收入家庭高增长与低收入家庭低增长所引发的两极分化趋势有所加剧,最高收入家庭与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也由“九五”期末的6.0:1上升为8.0:1。 2、可支配收入在省内城市排位有所后退。多年来,我市居民收入水平一直在省内城市中保持在前3位,“九五”期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苏州、无锡低734元、63元,比列第4位的南京市高出307元。但随着近年来南京等城市增资措施的集中出台和收入增速的明显加快,我市居民收入在省内城市的排位有所后移,与苏州、无锡的差距也有所扩大。省统计局反馈资料显示,今年1-11月份,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居全省第4位,位次比去年后移一位,比前3位的苏州、无锡、南京分别低1524元、1193元和323元;收入增幅居全省第10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4.7个百分点,低于南京、无锡9.1个、5.4个百分点。 3、贫困家庭收不抵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虽然近年来低收入家庭的总体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但住房、医疗、教育等多项改革的集中实施以及粮食、燃气等日用品价格的持续上涨,使得贫困家庭的生活状况十分拮据,相当一部分家庭处于入不敷出的窘境。2005年,我市10%最低收入家庭支出大于收入334元,其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48元,相当于全市平均水平的34.8%;人均消费性支出为5382元,相当于全市平均水平的50.1%。低收入家庭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开支在家庭总消费中所占比重明显高于一般家庭,而发展型、享受型等高层次消费则几乎为零,其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讯类消费支出仅相当于全市平均水平的41.6%、27.5%,在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中所占比重分别为11.3%、6.6%,比全市平均水平低2.3个、5.4个百分点。(撰稿人:周蓓红 核稿人:恽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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