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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我市妇女发展状况分析
发布日期:2007-05-24  来源:本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就业观念不断更新  生活质量稳步提高
                  ——“十五”期间我市妇女发展状况分析

    妇女是社会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和保护妇女是衡量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法律规范和道德风尚。“十五”期间,我市认真实施《常州市2001-2005年妇女发展规划》,积极鼓励妇女参与各项经济活动和社会管理事业,不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妇幼保健水平,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使妇女事业取得了较为显著的进展。
    一、妇女与就业
    五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继续探索妇女就业和再就业的新途径,进一步健全市场配置与政府促进的就业互动机制,妇女就业人数稳步上升,就业领域不断拓展。
    1、妇女就业机会更趋公平。平等就业是妇女获得经济独立和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十五”时期,我市积极推动并保障妇女就业,努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确保广大妇女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至2005年底,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达15.5万人,所占比重为43.1%,比2000年末提高1.9个百分点。五年来,我市共帮助8.1万名城镇失业女性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占安置总人数的50.7%。在近几年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我市积极提倡男女机会平等,使女性录取比例明显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妇女的就业权利。
    2、妇女就业保障继续完善。随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广大妇女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和生育期间,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生活保障。截止2005年底,全市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的女职工人数达123.7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45.6%;有7700多名女职工享受了生育保险,比“九五”期末增长了近4倍。除此之外,我市还加大了对弱势妇女的救助力度,年末有2.2万名妇女享受低保政策,占低保总人数的51.3%;有2.3万名女性获得社会救济,占救济总人数的45.9%。
    3、妇女就业领域不断拓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就业观念的更新,使城镇妇女的就业分布发生了新的变化,就业广度进一步拓展,几乎涵盖了国民经济各个行业领域。从各大行业看,女性就业比重超过50%的有卫生、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业、教育业、住宿餐饮业和金融业,分别为60.9%、53.8%、52.6%和51.4%;超过40%的有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等。由此可见,妇女不仅在传统就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也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妇女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妇女地位提高的又一个重要标志。“十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女干部数量稳步增长,女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妇女行使政治权利得到更广泛的体现。
    1、女干部和女党员的比例保持稳步提高。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女干部3.1万人,占干部总数的42.5%,比重较2000年上升4.4个百分点;女党员人数达4.2万人,占党员总数的19.0%,比重较2000年上升2.6个百分点,其中当年新发展女党员2468人,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42.1%。特别是在基层自治组织管理方面,女干部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目前,我市居(村)委会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共拥有妇女干部2722人,其中村委会妇女干部达1033人,社区居委会妇女干部为1689人。
    2、女干部在领导班子中的配备不断加强。至2005年末,全市47个市级党政机关中,有26个部门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达55.3%,其中,市级机关共拥有县处级女干部86人,占市级机关县处级干部总数的14.8%。全市县处级正职女干部16人,占正处级干部总数的12.3%,比重较2000年提高5.7个百分点;县处级后备女干部为78人,占后备干部总数的26.2%,比2000年提高9个百分点。辖市、区党政班子中共有女干部13人,比例达到11%,人数比2000年增长44.4%,其中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100%,党委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71.4%。在最近几年进行的5次公开选拔和公推公选中,我市专门设置了女领导干部岗位,定向选拔产生了6名女县处级领导干部。同时,我市还加强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适合女性发展的部门以及基层领导班子选配女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
    3、妇女参与决策的意识和水平显著提升。各级人大代表中女代表比例的高低是衡量妇女参政议政水平的重要指标。五年来,我市在各级人大代表总数减少的情况下,女代表比例却进一步上升,女性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全市共有各级人大女代表1496人,占代表总人数的24.4%,比重较2000年上升0.8个百分点;拥有省、市政协女委员94人,占政协委员总人数的23.9%,比重较2000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三、妇女与教育
    妇女的文化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母亲的受教育程度更是影响到下一代教育水平。“十五”期间,我市认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强化科技文化培训,大力发展妇女教育事业,切实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稳步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使女性受教育程度和整体素质明显上升。
    1、女性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五年来,我市妇女接受各类教育人数越来越多,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2005年,全市小学女生五年巩固率为109.1%,初中女生三年巩固率达99.9%,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为98.3%,分别比2000年提高8.4个、2.5个和9.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我市高等教育中女性人数也增长迅猛。截止2005年底,全市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女生为4.0万人,比2000年增长4倍,其中在校女研究生达162人,填补了2000年该项指标的空白。
    2、妇女岗位培训工作成效明显。为了提高妇女的劳动技能和自身素质,我市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职业岗位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不断增强女性的就业竞争力。2005年,全市共有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学校591所,在校女学生33.7万人,所占比例达52.6%;拥有成人高校、中专7所,在校女生为8139人,所占比例达52.3%。全年组织下岗失业妇女参加职业培训近13万人次;年末拥有市级女职工教育基地20个,建立基层女职工素质教育基地972个。五年来,全市有80%的女职工参加了岗位练兵,女职工共提出合理化建议5万多条,开展技术革新2000多项,创造经济效益10多亿元。
    3、女性技术人员队伍不断扩大。“十五”期间,我市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明显增多,特别是中高级女性技术人员比例稳步上升。至2005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女性专业技术人员4.2万人,所占比例达51.4%,其中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0.2万人,占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31.2%,比重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女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为1.5万人,占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49.7%,比重较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女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为2.1万人,占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56.6%,比重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四、妇女与健康保健
    五年来,我市以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为主线,大力推进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系统管理优势,有效地促进了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的提高。
    1、妇幼卫生保健网络日趋完善。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269家,其中医院32家,妇幼保健机构(所)8 家;拥有医疗床位1.2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8万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1人,拥有医疗床位3.6张。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9.2%,比2000年提高11.1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为5.0/10万,比2000年下降50%;城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7%。
    2、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有效保障。至2004年底,全市接受妇女病普查的育龄妇女共计67.9万人次,患病人群得到有效治疗,有22.2万名患者得到相应治疗及转诊。从2001年起,我市还开展了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试点工作,并于2002年全面推开,2005年又进入第二轮查治,目前全市已有24万名育龄妇女享受了第二轮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的服务。避孕节育知识进一步普及,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91.1%,知情选择率达90%以上。
    3、残疾妇女康复服务稳步展开。“十五”期间,我市全面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有8488名残疾妇女得到了治疗、训练等康复服务,其中258名残疾妇女享受了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为41名残疾妇女免费装配假肢,为25名残疾妇女配赠助听器,为397名残疾妇女配发了轮椅、拐杖等用品用具。
    五、妇女与法律保护
    五年来,我市继续严厉打击危害妇女的犯罪行为,大力保护妇女的人身安全,切实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婚姻家庭的平等权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家庭暴力,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1、签订专项合同,建立维权机制。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新时期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有效形式。2002年4月,我市签订了全省首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并且开始大力推行这项工作。截止2005年底,全市已有5000多家企业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2、开通热线电话,形成绿色通道。为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我市开通了女职工维权咨询热线,为女职工排忧解难,帮助女职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五年来,维权热线共接待处理女职工来信、来访5000多件。
    3、加大惩处力度,打击犯罪活动。“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采取有利措施,严厉打击、查处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五年来,共破获强奸案件500多起,破获组织、强迫、容留妇女卖淫案件600多起,对1700多名妇女儿童进行了法律援助,较好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利。
    六、存在主要问题
    “十五”时期,尽管我市妇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1、妇女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近年来,我市劳动力就业压力不断增大,而妇女群体由于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职业技能比较薄弱,再加上部分单位仍存在用工性别歧视,从而进一步制约了妇女劳动力的就业和再就业,妇女就业压力尚未得到根本缓解。2005年,我市城镇女性从业人员所占比例为43.1%,低于省“十五”规划目标3.9个百分点;年末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占城镇登记失业总人数的比重达52%。
    2、妇女病普查率有所下降。五年来,我市妇女病普查率一直在70-80%之间波动,2005年为75.6%,比2000年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妇女病普查率仅为67.2%。妇女病普查率难以提高的原因,一方面是随着企业的改制,许多妇女从“单位人”逐步转变为“社会人”,不再成为法定的检查对象,而转制后的部分企业以及私营企业对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重视不够,两年一次的妇女病检查保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是育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还比较淡薄,部分育龄妇女对防止生殖道感染的认识水平低,对生殖道和乳腺疾病的危害认识不足,即使单位组织普查也不愿意参加。
    3、流动人口尚未完全纳入规划体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多,在一些经济发达的乡镇,外来人口已经与当地人口基本持平,部分地区甚至超过本地人口。由于流动人口大多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工作的稳定性相对较差,给政府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也使流动人口难以完全纳入各地妇儿发展规划体系,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及其子女难以得到与当地居民相同的社会福利、卫生保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落实,影响了妇女事业整体发展水平。
    七、对策和建议
    1、大力拓展妇女就业岗位。要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功能,根据女性特点发展适合妇女就业的社区服务岗位,如家政服务、托老托幼、配菜送递、卫生保洁等行业,努力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再就业。应继续加强妇女劳动就业培训,提高妇女劳动技能水平,不断拓展妇女就业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树立男女平等的良好社会氛围,消除用工单位的性别歧视,确保广大妇女拥有公平的就业机会。
    2、探索妇女病普查新模式。针对妇女病普查存在的薄弱环节,探索建立计生、卫生等多部门联合合作、资源共享的新操作模式,共同整合生殖健康工程和落实妇女病普查工作。同时,结合常州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妇女病普查项目,明确承担女职工妇科健康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准入,继续对妇女病普查予以必要的政府公共财政补助,特别是应设立贫困人口妇女病治疗救助基金,帮助贫困妇女及时获得医疗救助。
    3、积极将流动人口纳入妇儿规划体系。各地政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通过与使用流动人口较多的用人单位签定责任书等方式,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建立针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孕产妇的保健和检查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吸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使他们享受同等的优质教育。

                                                  常州市统计局:曹秀莉
                                              常州市妇儿工委办:于巧锡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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