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渠道有所拓宽 劳动报酬有待提高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改革试行方案,2006年我市劳动工资年报扩大了统计范围,对全市私营企业中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餐饮业企业、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企业的劳动工资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本文就此作一简要分析。 一、总体情况 本次调查共涉及私营企业3039家,从业人员34.3万人,其中在岗职工33.8万人。分行业看,制造业2475家,从业人员25.8万人;建筑业249家,从业人员6.9万人;批发和零售业168家,从业人员0.5万人;住宿和餐饮业62家,从业人员0.9万人;房地产开发业77家,从业人员0.2万人;采矿业6家,从业人员523人;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家,从业人员149人。2006年,被调查企业从业人员共获得劳动报酬48.8亿元,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47.9亿元。从业人员年人均劳动报酬14588元,其中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4590元。分行业看,制造业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为14062元,建筑业为16479元,批发和零售业为14780元,住宿和餐饮业为14505元,房地产开发业为21914元,采矿业为14335元,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13362元。 二、主要特点 1、私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引下,我市的个私经济有了长足发展,私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达到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等调查标准的私营企业越来越多。2006年共调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餐饮业企业、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私营企业3039家,较上年末增加657家,其中市区2382家,较上年末增加568家。 2、私企成为就业重要渠道。我市私营企业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也不断加强。截止2006年末,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私营企业也做出了较大贡献。调查显示,2006年末被调查私营企业共有从业人员3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万人。已接近以前就业主渠道的城镇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除私营及原乡镇企业外的企业,下同)从业人员的规模。 3、私企的用工灵活性更大。调查显示,私营企业的用工方式更趋灵活,低成本的劳动力对私营企业吸引力较大。一方面私营企业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较多,被调查企业中共使用农村劳动力21万人,占被调查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61.3%,高出城镇单位45.4个百分点。另一方面,私营企业短期使用的临时用工较多,被调查企业有临时职工7.3万人,占从业人员的比重为21.5%,比城镇单位高出14.3个百分点。 4、私企离岗职工少、负担轻。在被调查的私营企业中,离岗职工仅为340人,占被调查私营企业职工的比重仅为0.1%,全年发放的离岗职工生活费也只有141.2万元。与此相比,城镇单位中共有离岗职工1.9万人,占全部城镇单位职工的比重达5.1%,发放的离岗职工生活费近1.9亿元。 5、私企劳动报酬增长平稳。2006年,被调查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增长较为平稳,全年人均达14588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4590元。分地区看,市区被调查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全年人均劳动报酬14776元,比上年增长8.7%;溧阳市为14378元,增长11.1%;金坛市为13861元,增长14.7%。 三、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调查发现,我市私营企业虽然规模不断扩大,负担相对较轻,但依然存在工资水平偏低、技术力量薄弱等一些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1、私营企业工资水平偏低。虽然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呈平稳增长趋势,但不论从绝对额还是从增长幅度来看都依然偏低。从绝对额看,被调查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只相当城镇单位平均水平的55.3%,两者相差11807元,其中私营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只有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4.9%,两者相差11963元。即使与城镇单位中的企业相比,私营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也只相当于其的65.6%,低了7664元。从增幅看,2006年被调查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幅比城镇单位平均增幅低了4.7个百分点。从行业看,绝大多数行业中的私营企业人均劳动报酬都低于城镇单位平均水平,调查中仅有住宿和餐饮业的私营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略高于城镇单位。 2、私营企业技术力量薄弱。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末私营企业共有专业技术人员4.5万人,占其在岗职工的比重仅为13%。而在城镇单位企业中,专业技术人员达4.8万人,占在岗职工的比重达到了18.9%,高于私营企业5.9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各级政府有必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切实保证职工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提升而增加,让职工真正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与此同时,加快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的进程,力求从根本上改变劳动工资统计不能反映全社会工资水平的现状。(撰稿人:王汝渊 核稿人:杨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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