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通知公告 统计动态 统计信息 统计数据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您好!今天是 :
您的位置:首页 >> 原通知公告历史数据 >> 内容
关于个体服务业调查样本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7-06-21  来源:本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统计局:

      根据最新精神,个体服务业调查中,对个体经营户采用整群抽样,以村委会(居委会)作为基本群单元,对抽中群单元内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形成个体户样本。在对群内样本单位入户调查之前,应对抽中群单元内个体经营户按行业大类进行总户数清查,再进行样本的抽取,调查样本抽取方法如下:(1)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个体户,调查群单元内总户数不足20户的群,全部列为样本;总户数超过20户的群,按名录等距抽取20户作为样本,并确定村内权数。(2)除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个体户以外的所有服务业个体户,调查群单元内总户数不足30户的群,全部列为样本;总户数超过30户的群,按名录等距抽取30户作为样本,并确定村内权数。抽中群单元内的样本单位的确定,由常州市统计局完成。
      各辖市、区统计局应在6月1日前将本地区个体服务业经营户总户数清查表上报常州市统计局,由市局统一抽取各地区个体服务业调查样本单位。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办公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3层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30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2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