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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局出台《辖市区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2-06-19

统计政务信息专报

 

报送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报送日期:2012619                人:杨 珏

人:钱保生                        联系电话:8568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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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局出台《辖市区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行风建设,落实各辖市区的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关于构建统计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常州市局结合实际,在充分征求各辖市区意见后,拟定印发了《辖市区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自今年起正式试行。

《考核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周期、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考核程序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着重从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风宣教、依法科学统计、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等6个方面22个具体项目对辖市区进行考核,明确了每项的考评内容和评价标准。届时常州市局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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