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局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
发布日期:2018-11-12 |
10月29日,常州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庄小涛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并对学习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部署。 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周德军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关于学习贯彻《规定》的四条批示和省统计局关于学习贯彻执行《规定》的通知,并对《规定》的内容逐条进行了领学和解读。 党组书记、局长庄小涛指出《规定》的印发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党组班子要提高对《规定》的认识,认真自觉抓好学习贯彻,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统计督察工作在推进统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全力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学习宣传到位。一方面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推动把《规定》纳入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或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集体学习;另一方面通过集中学习、举办讲座、条线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做到学深、学懂、学透,为贯彻落实《规定》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履责担当到位。《规定》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完善统计体制要求的具体体现,要切实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国家统计局和省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好统计法定职能职责,全面提高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四是贯彻落实到位。要严守统计法律底线,贯彻落实好《规定》中的每项条款,细化工作责任,不断规范统计工作,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增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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