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统计局以建章立制为抓手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发布日期:2017-12-22 |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制度刚性,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常州市统计局结合统计中心工作及形势发展变化,对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和完善,力求实现机关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让制度管用”的良好氛围。 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意见等党建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做到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扛起落实主体责任大旗。 二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制定完善了《常州市统计局会议制度》、《常州市统计局值班制度》、《常州市统计局印章管理制度》、《常州市统计局公务用车和驾驶员管理实施细则》等11项政务管理制度。通过对政务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科学管理水平,规范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秩序,优化了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三是强化财务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构建清廉透明、高效节约的服务型机关,结合局机关实际,新增、修订完善了《常州市统计局调查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统计局采购管理办法》、《常州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常州市统计局差旅费审批制度》等9项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对财务制度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细化、完善了流程管理,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推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工作,切实把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从源头上防治,使反腐倡廉工作与统计工作良性互动,协调并进。今年以来,市统计局结合“三大一实干”活动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按照处室职能和岗位职责,各部门梳理并对标查找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点,并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台了《常州市统计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试行)》,为推进全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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