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 |||||||||||||||||||||||||||||||||||||||||||||||||||||||||||||||||||||||||||||||||||||||||||||||||||||||||||||||||||||||||||||||||||||||||||||||||||||||||||||||||||||||||||||||||||||||||||||||||||||||||||||||||||||||||||||||||||||||||||||||||||||||||||||||||||||||||||||||||||||||||||||||||||||||||||||||||||||||||||||||||||||||||||||||||||||||||||||||||||||||||||||||||||||||||||||||||||||||||||||||||||||||||||||||||||||||||||||||||||||||||||||||||||||||||||||||||||||||||||||||||||||||||||||||||||||||||||||||||||||||||||||||||||||||||||||||||||||||||||||||||||||||||||||||||||||||||||||||||||||||||||||||||||||||||||||||||||||||||||||||||||||||||||||||||||||||||||||||||||||||||||||||||||||||||||||||||||||||||||||||||||||||||||||||||||||||||||||||||||||||||||||||||||||||||||||||||||||||||||||||||||||||||||||||||||||||||||||||||||||||||||||||||||||||||||||||||||||||||||||||||||||||||||||||||||||||||||||||||||||||||||||||||||||||||||||||||||||||||||||||||||||||||||||||||||||||||||||||||||||||
发布日期:2006-02-28 来源:系统管理员 | |||||||||||||||||||||||||||||||||||||||||||||||||||||||||||||||||||||||||||||||||||||||||||||||||||||||||||||||||||||||||||||||||||||||||||||||||||||||||||||||||||||||||||||||||||||||||||||||||||||||||||||||||||||||||||||||||||||||||||||||||||||||||||||||||||||||||||||||||||||||||||||||||||||||||||||||||||||||||||||||||||||||||||||||||||||||||||||||||||||||||||||||||||||||||||||||||||||||||||||||||||||||||||||||||||||||||||||||||||||||||||||||||||||||||||||||||||||||||||||||||||||||||||||||||||||||||||||||||||||||||||||||||||||||||||||||||||||||||||||||||||||||||||||||||||||||||||||||||||||||||||||||||||||||||||||||||||||||||||||||||||||||||||||||||||||||||||||||||||||||||||||||||||||||||||||||||||||||||||||||||||||||||||||||||||||||||||||||||||||||||||||||||||||||||||||||||||||||||||||||||||||||||||||||||||||||||||||||||||||||||||||||||||||||||||||||||||||||||||||||||||||||||||||||||||||||||||||||||||||||||||||||||||||||||||||||||||||||||||||||||||||||||||||||||||||||||||||||||||||||
常州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常州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统计局
(
为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我市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经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常州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常州市统计局决定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如下。 第一部分:基本单位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38164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2677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3046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692个,其他法人单位1749个。产业活动单位42131个,其中,多产业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4641个。个体经营户17万户,其中,第二产业2.3万户,第三产业14.7万户(详见表1)。 表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与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3628个,增长了12.5%。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316个,减少943个,下降74.9%;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3805个,减少6776个,下降64.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1874个,增加255个,增长15.8%;私营企业24748个,增加10206个,增长70.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1426个,增加464个,增长48.2%(详见表2)。
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八成以上集中在市区,单位拥有量武进区最多,单位数13651个,占35.8%;天宁区其次,拥有法人单位6618个,占17.3%;新北、钟楼两区相差无几,拥有法人单位4734和4647个,占比分别为12.4%和12.2%;戚墅堰区规模最小,单位数1138个,占3%。 溧阳和金坛两市拥有法人单位3572、3804个,占比分别为9.4%和10%。
个体经营户户数排位依次是:武进区、溧阳市、金坛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戚墅堰区(以上详见表3)。
表3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在法人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2.2万个,占57.5%;批发和零售业5625个,占14.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58个,占3.6%;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670个,占9.6%。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85.4%(详见表4)。
表4 法人单位的行业分布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2.0万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11.8%;交通运输业2.6万户,占15.1%;批发和零售业8.2万户,占48.2%;住宿和餐饮业1.0万户,占5.9%;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5万户,占14.6%(详见表5)。
表5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注1]数为185.6万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25.5万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60.1万人。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141.6万人,占76.3%;个体经营人员44.0万人,占23.7%。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56.8万人,占40.1%。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制造业91.1万人,占64.4%;建筑业20.4万人,占14.4%;批发和零售业6.0万人,占4.2%;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8万人,占3.4%;教育4.7万人,占3.4%;(详见表6)。
表6 单位就业人员行业分布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3%、5.2%、10.7%、31.1%和52.7%。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8.3%、36.0%和55.7%。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3.2%、8.0%、21.6%和67.3%(详见表7)。
表7 单位就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
第二部分:第二产业
一、工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2198个,就业人员92.3万人;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注2]法人单位4707个,占21.2%,就业人员64.3万人,占69.7%;工业个体经营户20185户,就业人员11.2万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35个,占0.2%;集体企业802个,占3.6%;私营企业16949个,占76.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619个,占2.8%;外商投资企业688个,占3.1%;其余类型企业3105个,占14.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2.2%,集体企业占3.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占20.4%,私营企业占55.7%,其余类型企业占18.2%。(详见表8)。 表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27个,制造业21928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43个,分别占0.6%、98.8%和0.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4%,制造业占98.8%,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0.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纺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就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4%、13.7%和9.5%(详见表9)。
表9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04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见表10。
表10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三)能源消费
2004年工业企业分品种能源消费总量见表11。
表11 工业企业分品种能源消费总量
(四)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2041亿元,负债合计130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注3]736亿元(详见表12)。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63.9%,采矿业为71.4%,制造业为64.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60.5%。 表12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行业分布
单位:亿元
(五)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366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64.7亿元,占87.3%;全部工业中,采矿业占0.3%,制造业占98.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1.3%。主营业务收入超过百亿元的行业有9个:纺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 工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113亿元。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95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82.5亿元,占86.8%;全部工业中,采矿业占0.5%,制造业占98.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1.4%。利润总额超过10亿元的行业有3个:通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详见表13)。
表13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的行业分布
单位:亿元
(六)企业科技活动
2004年末,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注4]的有726个,占15.4%。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51.0%,小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占13.0%。
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入科技活动经费39.4亿元,其中,用于新产品开发的经费15.4亿元,占39.1%。科技活动人员27305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11631人,占42.6%。 在科技活动经费投入中,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为15.2亿元,投入强度[注5]为0.74%。其中,大中型企业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8.7亿元,投入强度为1.05%。
分行业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过亿元的行业有6个: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讯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投入强度在1%以上的行业有8个:医药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注6]产值205.5亿元,占同口径工业总产值的9.7%。全年专利申请量为60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59件,占26.5%。企业技术改造经费支出75.4亿元,技术引进经费支出2.6亿元,消化吸收经费支出0.8亿元。
二、建筑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901家,就业人员20.4万人;建筑业个体经营户3025户,就业人员1.6万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16家,占1.8%;集体企业73家,占8.1%;私营企业603家,占66.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7家,外商投资企业3家,分别占0.8%、0.3%;其余类型企业199家,占22.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4.9%,集体企业占16.7%,私营企业占47.6%,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20.4%,其余类型企业占10.4%(详见表14)。 表1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9.2%;建筑安装业占21.9%;建筑装饰业占29.6%;其他建筑业占9.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76.0%;建筑安装业占17.2%;建筑装饰业占4.5%;其他建筑业占2.3%(详见表15)。
表1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二)建筑业总产值
2004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240.2亿元。其中,资质内企业[注7]232.1亿元,资质外企业完成8.1亿元。建筑业个体经营户经营收入12.8亿元。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76.5%;建筑安装业占17.0%;建筑装饰业占4.4%;其他建筑业占2.1%(详见表16)。
表1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建筑业总产值的行业分布
单位:亿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价值
2004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注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431. (四)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建筑业企业的资产合计为220.3亿元,负债合计为154.0亿元,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6.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9.9%(详见表17)。
表1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行业分布
单位:亿元
(五)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我市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190.5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75.9%,建筑安装业占16.6%,建筑装饰业占4.9%,其他建筑业占2.6%;利润总额6.9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69.4%,建筑安装业占24.2%,建筑装饰业占3.2%,其他建筑业占3.2%(详见表18)。
表1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单位:亿元
第三部分:第三产业
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07个,就业人员24275人;个体交通运输经营户2.6万户,就业人员3.4万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行政事业法人单位1个,就业人员16人。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注9]占95.3%,仓储业占3.2%,邮政业占1.5%;在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交通运输业占88.6%,仓储业占1.1%,邮政业占10.3%(详见表19)。
表1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
(二)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40.5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79.5%,仓储业占9.6%,邮政业占10.9%;负债合计23.6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81.8%,仓储业占14.8%,邮政业占3.4%;所有者权益合计16.9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76.3%,仓储业占2.4%,邮政业占21.3%。(详见表2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为58.3%。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业为59.9%,仓储业为89.7%,邮政业为18.2%。 表2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单位:亿元
(三)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2.9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81.6%,仓储业占5.7%,邮政业占12.7%。交通运输个体户营业收入44亿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1.6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93.8%,邮政业占12.5%(详见表21)。
表2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单位:亿元
二、房地产业 (一)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国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06个,年末就业人员14669人(详见表22);房地产业个体经营户140户,就业人员305人。
表22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
(二)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为343.5亿元,负债合计为280.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2.9亿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负债率为81.7%,分行业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为82.7%,物业管理业为80.4%,中介服务业为40.4%,其他房地产业为72.5%(详见表23)。 表23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单位:亿元
(三)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为84亿元,利润总额10亿元(详见表24)。房地产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为1715万元。
表24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单位:亿元
(四)房地产业生产经营情况
2004年,商品房建设施工面积983.
物业管理企业在管房屋建筑面积1918万平方米;中介服务业房屋代理销售成交合同面积94. 三、批发和零售业 (一)单位数、就业人员和商品销售额
2004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5625个,就业人员60140人。批发和零售业全年商品销售额[注10]合计915.9亿元,其中批发业销售额759.4亿元,零售业销售额156.5亿元(详见表25)。 批发业个体经营户8725户,就业人员2.2万人,零售业个体经营户7.3万户,就业人员16.3万人。
表25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及销售额
在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占1.3%,集体占5.9%,私营企业占63.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法人企业就业人员中,国有占2.1%,集体3.9%,私营企业占82.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26)。
表2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及就业人员
(二)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271.7亿元,负债合计18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2.8亿元。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为69.6%,分行业看,批发业为69.4%,零售业为70.1%(详见表27)。
表27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单位:亿元
(三)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812.1亿元,利润总额20.6亿元(详见表28)。 批发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187亿元;零售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184.7亿元。
表28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单位:亿元
四、住宿和餐饮业
(一)单位数、就业人员和营业额
2004年末,全市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01个,就业人员20571人,全年营业额[注11]18.3亿元(详见表29)。 住宿业个体经营户0.1万户,就业人员0.2万人,餐饮业个体经营户0.9万户,就业人员3.3万人。 表29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及营业额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占6.5%,集体占11.2%,私营企业占6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外商投资企业占1.2%。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就业人员中,国有占11%,私营企业占57.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3%,外商投资企业占2.2%(详见表30)。 表3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就业人员及营业额
(二)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为38.8亿元,负债合计为2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8亿元。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负债率为64.4%,分行业看,住宿业为65.6%,餐饮业为61.8%(详见表31)。 表31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单位:亿元
(三)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8.0亿元,利润总额1301.5万元(详见表32)。 个体住宿业营业收入为1.4亿元;个体餐饮业营业收入为26.9亿元。 表32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
五、其他第三产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注12]的法人单位7925个,就业人员169525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440个,就业人员43401人,行政事业及其他非企业单位5485个,就业人员126124人。全市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29116户,就业人员57746人。单位数和就业人员的行业分布(详见表33)。
表33 其他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
(二)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合计为1953.4亿元,负债合计1761.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1.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0.2%。(详见表34)。 表34 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单位:亿元
(三)主营业务收入
2004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180.1亿元,其中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占比重分别是56.1%、17.2%、14.3%,三个行业合计占87.6%。(详见表35)。
表35 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 单位:亿元
(四)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收入和支出
2004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合计367.3亿元,全年收入155.0亿元,全年支出147.8亿元(详见表36)。 表36 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收入和支出 单位:亿元
说明: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⑴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⑶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注释: [注1]就业人员:是指 [注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是指全部国有工业企业法人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法人。 [注3]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即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投资者最初投入实际到位资产以及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注4]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是指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并有相应经费支出的企业。 [注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销售收入之比。 [注6]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但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投产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注7]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建筑业企业。 [注8]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不包括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注9]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 [注10]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商品销售额:是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售予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商品金额,包括零售额和批发额两部分,其中零售额包括售予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的金额,批发额包括售予生产经营单位商品的金额和出口商品的金额。 [注11]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是指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收入,包括: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注12]其他第三产业:包括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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