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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长江三角洲城市居民收支状况简析
发布日期:2007-05-24  来源:本网站
一季度长江三角洲城市居民收支状况简析

今年以来,长江三角洲地区各城市积极实施和推进富民强市战略,在地区经济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居民收支稳定增长。长三角15城市(台州尚未参加交换网络,故数据暂未列入)住户调查网络交换资料显示,一季度,长三角1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625元,同比增长16.1%;人均消费性支出达2806元,同比增长14.4%。
收入方面
——居民收入同步增长,江苏增速明显加快。一季度,长三角15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呈现齐头并进、同步增长的态势,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达15.5%。分地区看,江苏8市平均增幅达16.8%,高于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分别比上海、浙江6市平均增幅高出1.8个、2.1个百分点;上海、浙江6市平均增幅低于长三角平均水平0.5个、0.8个百分点。长三角15城市中,南京、泰州、扬州、湖州增幅超过20%,分别达33.8%、23.2%、22.6%和20.0%。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低于平均增速6个百分点,在长三角15城市中居第13位。
——收入水平稳步提升,地区差距日趋显现。今年以来,长三角地区居民收入水平继续上升,地区与地区、城市与城市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一季度,1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62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43元。分区域看,江苏8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04元,分别比上海、浙江6市平均水平低1295元、1336元,收入差距由去年同期的1179元、1182元扩大到1295元、1336元。分城市看,15城市中,收入最高的绍兴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5892元,比收入最低的泰州市高出2706元。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6元,居长三角15城市第11位,比去年同期后移了1个位次。
——工薪收入比重最大,浙江明显高于江苏。由于工薪收入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占据了较高的比重,因此,职工在单位获取的工薪收入的高低,成为拉开江浙两省居民收入差距的最主要原因。一季度,长三角15城市居民平均工薪收入3372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2.9%,其中绍兴市人均工薪收入达5073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达86.1%,在长三角15城市中列首位,分别比平均水平高出1701元、13.2个百分点;浙江6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达4034元,高出平均水平662元,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为75.5%,高出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江苏8市人均工薪收入为2790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9.7%,分别低于平均水平582元、3.2个百分点。
——经营净收入湖州领先,浙江高于江苏上海。由于私营个体经济起步早、发展快、比重高、从业人员多,浙江6市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的绝对额、比重均高于上海和江苏8市,高于长江三角洲平均水平。一季度,长三角15城市平均经营净收入290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3%,其中浙江6市人均经营净收入为403元,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达7.5%,湖州市人均经营净收入达544元,居15城市之首;江苏8市人均经营净收入219元,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为5.5%;上海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92元,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为3.6%。
——财产性收入宁波居首,地区间差距较大。财产性收入是城市居民出让财产使用权而获得的利息、租金、红利收入及财产增值收益等。一季度,长三角15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06元,占可支配收入的2.3%。分区域看,上海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63元,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为1.2%,绝对额、比重均低于长三角平均水平;浙江6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164元,高于平均水平58元,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为3.1%;江苏8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68元,低于平均水平38元,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为1.7%。15城市中,宁波财产性收入最高,人均达272元,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达4.9%。
——转移性收入无锡第一,上海明显高于江浙。养老金和离退休金、赡养和赠送等转移性收入,是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仅次于工薪收入。一季度,长三角15城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180元,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达25.5%。分区域看,上海居民转移性收入水平最高,人均达1449元,分别比江苏8市、浙江6市平均水平高出261元、324元;转移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最高的是江苏8市,平均达29.6%,分别比上海、浙江6市高出2.3和8.5个百分点。15城市中,无锡转移性收入最高,人均达1639元,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达34.8%。
消费方面
——江苏各市增长速度普遍加快。一季度,长三角15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15.2%,呈现与收入同步增长的良好势头。分区域看,江苏8市平均增长17.6%,高于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浙江6市平均增长13.6%,上海居民消费增长5.8%,分别低于平均水平1.6、9.4个百分点。长三角15城市中,消费增长最快的是南京,增幅达31.9%。湖州、泰州、杭州、苏州四市分列第2至5位,增幅分别为31.3%、26.2%、25.8%和18.7%。我市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17.1%,高于平均增速1.9个百分点,居长三角15城市第6位。
——浙江各市消费水平普遍较高。交换资料显示,一季度长三角15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06元,其中浙江6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3140元,比江苏8市平均水平高出665元,形成了收入和消费的同步差距。浙江6市中消费水平最高的杭州市,比江苏8市中消费水平最高的苏州市高出843元,而浙江6市中消费最低的绍兴市,也比江苏8市中消费最低的泰州市高出787元。分城市看,杭州居民消费水平最高,人均消费支出3793元,分列第2至第5位的城市为上海、湖州、嘉兴和舟山,人均消费支出依次为3447元、3293元、3182元和2982元。我市人均消费支出为2926元,居长三角15城市的第7位。
——各市消费特点明显,食品仍是消费重点。一季度长三角15城市居民家庭人均食品支出1069元,同比增长12.1%,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8.1%,居八大类消费支出之首。从居民消费支出的具体项目看,杭州城市居民的在外用餐支出和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支出分别为380元、531元,均居长三角15城市之首;衣着消费支出居首位的是湖州(394元);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居首位的是苏州(220元);医疗保健支出居首位的是舟山(302元);交通通信支出居首位的是杭州(697元);居住消费支出居首位的是湖州(699元);杂项商品与服务消费支出居首位的是上海(144元)。
(撰稿人:宋静芳   核稿人:杨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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