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长三角地区居民收入情况简析 |
发布日期:2007-05-24 来源:本网站 |
今年以来,长江三角洲地区各城市积极实施和推进富民强市战略,在地区经济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居民收支稳定增长。据长三角15城市(台州尚未参加交换网络,故数据暂未列入)住户调查网络交换资料显示,上半年,长三角1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00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3 %。 一、长三角城市居民收入总体情况 ——从收入排位情况看,上海依然稳居首位,1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高到低依次为:上海(9657元)、绍兴(9425元)、宁波(9381元)、杭州(9055元)、舟山(8665元)、湖州(8645元)、苏州(8523元)、嘉兴(8516元)、无锡(8343元)、南京(7813元)、常州(7575元)、南通(6141元)、镇江(6275元)、扬州(6031元)、泰州(570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15城市的排位情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江苏8市中,南京由第11位上升至第10位,苏州从第5位下降至第7位,我市由第10位下降至11位;浙江6市中,湖州市由第8 位上升至第6位,舟山市由第6位上升至第5位,嘉兴市则由第7位下降至第8位;其它城市位次没有变化。 ——从地区收入水平看,仍然表现为三个层次,收入水平最高的是上海,比浙江6市平均水平高出709元,比江苏8市平均水平高出2572元。江、浙两省居民收入差距仍较为明显,浙江6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948元,高于江苏8市平均水平1863元,其中,收入最高的绍兴市比江苏收入最高的苏州市高出902元,收入最低的嘉兴市比江苏收入最低的泰州市高出2808元。在15城市中,上半年有7个城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加1000元以上,分别是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嘉兴、湖州、舟山,其中增量最大的是南京,同比增加了1974元。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排名第11,低于长三角地区平均水平427元。 ——从收入增长幅度看,呈现齐头并进,同步增长的态势。与去年同期相比,长三角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8%,其中,南京增长最快,增幅高达27.4%;湖州、扬州紧随其后,同比分别增长19.5%和18.0%;嘉兴和南通增速相对偏低,同比分别增长9.9%和10.4%。长三角15城市中,有6个城市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平均增速,分别是南京、湖州、扬州、无锡、泰州和杭州。从江、浙两省增速比较看,江苏的收入增长明显高于浙江,江苏8市居民收入平均增长了15.7%,增幅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分别高于浙江、上海2个和2.3个百分点。 二、长三角城市居民收入的基本特点 ——工薪收入增长平稳。上半年,长三角地区各城市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均在六成以上,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5769元,同比增长15.2%,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高达72.1%。15城市中,绍兴居民的工薪收入最高,达到7930元,高于平均水平2161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也最高,为84.1%,高出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扬州工薪收入增长最快,上半年增幅达33.9%;我市工薪收入增幅最低,仅为4.1%。分区域看,江苏8市的工薪收入明显低于上海及浙江6市,平均工薪收入为4855元,比上海和浙江6市的平均水平分别低了2540元和1861元,但较去年同期的差距分别缩小129元和88元;江苏8市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平均为68.5%,分别低于上海、浙江6市平均比重8.1个和6.6个百分点。 ——经营收入增长较快。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各城市都积极制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从而使经营性收入在居民家庭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上半年,15城市平均经营净收入为541元,同比增长45.4%,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6.8%。分地区看,浙江6市的人均经营收入为728元,同比增长57.6 %,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1%;江苏8市的人均经营收入为422元,同比增长34.0%,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上海人均经营收入为375元,同比增长30.7%,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9%。我市人均经营收入在15城市中列第二,达到926元,仅低于湖州的1023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2.2%。 ——浙江财产性收入优势明显。财产性收入是城市居民出让财产使用权而获得的利息、租金、红利收入及财产增值收益等。上半年,长三角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25元,同比增长46.1%,占可支配收入的2.8%。15城市中,财产性收入最多的是嘉兴市,人均达537元,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达6.3%。分地区看,上海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41元,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为1.5%;浙江6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342元,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为3.8%;江苏8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48元,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为2.1%。上半年,我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17元,在长三角15城市中列11位。 ——无锡转移性收入较高。养老金和离退休金、赡养和赠送等转移性收入是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仅次于工薪收入。半年来,受年初离退休人员加工资影响,长三角地区转移性收入也保持了一定增长。据交换资料显示,上半年,15城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128元,同比增长9.4%,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达26.6%。从区域情况看,上海居民转移性收入水平与江苏、浙江相比,分别高出510元和742元。15城市中无锡人均转移收入最高,达2957元。我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940元,在长三角15城市中列9位。(撰稿人:宋静芳 核稿人:吴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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