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96% |
发布日期:2013-08-01 |
近年来,我市着力提升文化创意领域的产业突破能力,不断推动文化产业向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发展,全市文化产业在上年较高水平之上又实现了新的发展。据省统计局最新反馈数据显示,2012年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96.8亿元,占GDP的比重4.96%,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继续保持全省第三位。 从文化产业发展内部结构看,2012年我市文化制造业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7.2%,比上年下降4.3个百分点;文化贸易业、文化服务业比重分别达4.5%和38.3%,分别比上年提高3.9个和0.4个百分点。 (统计局社科处:罗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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