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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局“四举措”扎实推进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工作
发布日期:2013-03-01  来源: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单位库认定生成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摸清我市文化产业单位分布及数量,为我市文化名城建设提供优质统计服务,我局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核查工作。自从去年11月国家、省局部署开展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单位库认定以来,随即启动了我市新一轮的文化产业名录建设核查工作,我局先后二次召开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部署、推进工作会议,就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核查工作目标、内容范围、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和资料报送等方面进行了认真部署。

二是把握四个重点,加强资料比对。一是抓好对国家下发库及文化、广电、新闻部门的资料比对,进行逐一甄别,逐一确认其是否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二是抓好旧行业代码范围内文化单位核查,比照旧、新行业分类“一对多”对应表,核查新旧行业分类“一对多”转换中可能遗漏的文化产业单位,及时做好相应的修改并组织重新确认。三是抓好23个有“*”号行业单位主要业务活动的核查,对比国家下发的“*”关键词,设计专门程序检索比对,核查这些单位主要业务活动表述的正确性、完整性;四是抓好名录库中相关属性指标、存在状态等核实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推进工作。为保证文化产业单位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主动沟通宣传部门,取得各级宣传部门对统计工作的大力支持;主动协调好局内名录库、工业、贸易和服务业相关专业,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合力推进共同做好工作。

四是深入基层督查,确保落实到位。今年是文化产业分类新标准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各地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通过座谈、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解答核查过程中的有关业务问题,确保全市文化单位核查工作落实到位,操作规范有序,单位应统尽统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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