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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调查队“三措施”认真核实服务业样本单位
发布日期:2012-02-17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做好2011年部分服务业年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常州调查队采取三项措施,加强部分服务业抽样样本单位的核实工作,确保每个样本单位是正常经营的有效单位。一是请乡镇街道协助,对辖区内的样本单位进行初步核实,将各样本企业的现状分消亡、停业、行业不符、无法联系、搬迁(注明搬迁后的新地址)和其他情况说明分类汇总上报;二是对消亡企业进行电话复核、与乡镇街道进一步核实确认,对确实查找不到或行业不符才列入消亡企业;三是对已搬迁的样本单位实地上门走访,确定企业搬迁地址,及时更新样本名录信息。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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