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调查队“三举措”布置采购经理调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12-01-17 来源:办公室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调查总队采购经理调查制度,常州调查队坚持依法统计,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完成我市采购经理调查工作。 一是发放《告知书》。通过《告知书》来明确每个采购经理调查样本单位应接受的具体统计调查任务,同时要求明确承担该项调查工作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是发放《给采购经理的一封信》。通过《一封信》对原先上报国家服务业平台的企业表示感谢,希望今后依然支持调查工作;对新的样本单位确定的采购经理人告知承担这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上报时间及上报要求等。 三是召开培训会。对每个样本企业的采购经理采取分期、分批进行网上直报培训,全部培训拟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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