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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部署农业普查先进评选工作
发布日期:2007-08-06  来源:本网站
     为总结农业普查工作经验,表彰鼓励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常州市农普办按照省办精神,于近日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国家级、省级先进评比工作的通知》(常农普办[2007]20号)文件,部署开展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文件明确了国家级、省级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条件、对象、原则以及评选办法和上报要求,并对全市33个先进集体和176个先进个人名额进行了分配。强调先进集体应当从辖市(区)、乡(镇、街道)以及具有乡(镇、街道)及以上管理职能的有关农业普查机构中评选;先进个人应当从参加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各类人员中评选。并要求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质量第一、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将真正优秀的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者评选上来。
     文件规定先进集体推荐材料应当在8月25日前上报,先进个人的推荐材料应当在12月25日前完成,并要据实提供500-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
  市农普办还计划开展农业普查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并设立信息考核单项奖,表彰在农业普查中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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