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要求在年定报布置过程中加强依法统计宣传 |
发布日期:2007-12-06 来源:本网站 |
年定报工作是统计部门最重要、最基本的工作,也是统计部门联系基层、落实工作任务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统计方法制度的顺利贯彻实施,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和教育,常州市统计局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抓住年定报工作的有利时机,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法制宣传,并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一是利用统计报表宣传《统计法》。各地区、各部门在规范统计年报、定报和其它调查报表制发的同时,必须在统计报表的醒目处印刷统计法律法规条款,宣传依法统计和持证上岗要求。 二是结合年定报工作部署开展依法统计宣传教育。做到任务布置到那里,业务培训组织到那里,法制宣传开展到那里。要特别重视针对基层统计对象的业务辅导,把报表的统计规范,方法制度,填报范围和指标口径解释清楚;要将《统计法》作为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必须利用15分钟以上时间宣讲《统计法》;要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是做好依法统计的示范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统计年定报工作的意见》(常统发〔2006〕81号),从形式、行为、内容和方法上严格要求,规范布置形式,规范告知方式,规范业务培训,规范报表领用,并注重做好行政记录,在年定报贯彻过程中体现统计工作的严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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