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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日法制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2007-12-06  来源:本网站

为深入贯彻省统计局《关于做好“12·4”法制宣传日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的通知》以及常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7年常州市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推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常州市统计局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发纪念日期间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宣传“依法统计”活动的高潮,并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一是利用统计年定报工作部署,加强依法治国、依法治统的宣传。12月份是各级贯彻统计年定报工作的主要月份,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在统计年定报工作布置过程中加强依法统计宣传的通知》提出的工作要求,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贯穿于统计年定报活动的全过程。

二是积极参加各地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发纪念日宣传活动。各级统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宣传部门联系,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到当地法制宣传的主流活动中去。

三是认真落实省局文件精神,利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发的机会,掀起“依法统计”宣传高潮,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的各项法制宣传任务。各辖市区统计局要全面落实今年的法制宣传工作计划,重点抓好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和大型户外广告宣传工作,对照目标找差距,拾遗补缺抓落实。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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