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召开会议专题讨论部门经普工作职责 |
发布日期:2008-07-23 来源:本网站 |
根据国家经济普查“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为明确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济普查工作责任, 会议在通报了市经普办前阶段经普准备工作情况、全市经济普查工作重点和整体安排后,详细介绍了《常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初稿),并向各部门征求意见。部门经济普查工作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提供相应行业的单位名录基础资料,协助做好单位清查工作以及清查名录库的审核认定工作;协助做好对基层单位普查数据质量的检查工作;负责做好本系统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协助做好对部分普查数据的分析评估工作。 最后,会议介绍了全市经济普查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并对部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将经济普查工作职责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将意见反馈给市经普办,为全市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作好准备;二是要协调下属分管单位,作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并切实落实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三是分三次上报全市分地区行政登记和下属分管单位资料,为全面清查作好准备。 (撰稿人:成文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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