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制定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办法 |
发布日期:2008-08-06 来源:本网站 |
为了选调一支高素质的普查工作人员队伍,确保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常州市经普办制定了《常州市制定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办法》。本《办法》就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条件、工作职责、选聘程序、选聘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 |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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