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市制定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办法
发布日期:2008-08-06  来源:本网站

 

为了选调一支高素质的普查工作人员队伍,确保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常州市经普办制定了《常州市制定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办法》。本《办法》就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条件、工作职责、选聘程序、选聘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3层

电话:0519-8568305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2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