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制定第二次经济普查业务培训办法 |
发布日期:2008-11-25 来源:本网站 |
为有效地组织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登记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登记填表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省业务培训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了《常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业务培训办法》。《办法》就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组织实施、培训原则、培训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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