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领导与辖市(区)分管领导签订经普目标责任状 |
发布日期:2008-12-26 来源:本网站 |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上,常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志平同志与各辖市(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签订了《常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要求各级政府切实负起对本地区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责任。《责任书》明确了各辖市(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各辖市(区)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普查经费、深入宣传动员、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质量、严明奖惩制度等六个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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