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局发文部署《统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
发布日期:2009-01-14 来源:本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草案)》已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常州市统计局于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修改统计法工作的认识。各地各部门在当前统计工作任务十分繁忙的情况下,仍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抽出时间完成《统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二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认真学习、广泛讨论。特别要求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统计法》的修订工作。各辖市区和市局各处室(队)在春节前要组织一次《统计法(修订草案)》的专题学习和讨论。 三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要在深入学习、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围绕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管理体制等重大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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