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保障能力 |
发布日期:2009-06-03 来源:本网站 |
6月3日,常州市统计局以常统发[2009]33号文件下发《关于贯彻市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保障能力的通知》,要求全市统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范书记批示精神和俞志平常务副市长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努力发挥统计反映现实、评价发展、鼓舞士气、提振信心的作用,服务于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并就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和提高统计服务效能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制度,积极策应党委政府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探索建立定点跟踪监测制度,深入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现场,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动向,努力打造统计服务的“信息直通车”。 二是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剖析制约统计事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查找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服务举措,努力实现统计服务的“五大转变”。 三是树立对本地区统计工作负总责的意识,强化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建立统计部门与职能部门定期沟通机制,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实现统计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统计数据、信息交流、业务沟通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四是以《统计违法违规处分条例》出台为契机,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建立科学规范的数据评估方法体系,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综合整治,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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