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完成银行业经济普查部署工作 |
发布日期:2008-10-06 来源:本网站 |
近日,常州市经普办下发《关于对银行业及相关金融业实施普查的意见》(常经普办字〔2008〕12号)文件,对全市银行及相关金融业的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作出了部署,规定银行及相关金融业的普查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普查机构与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共同组织完成。 文件规范了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明确了普查任务及工作分工,并对普查资料报送提出了明确要求。文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普查机构除了负责国家条线部门规定的普查任务外,要求组织完成全市银行业及邮政储蓄单位清查和普查工作;各辖市、区经济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其他金融业(除邮政储蓄)单位的清查和普查工作、以及负责组织银行业及相关金融业企业进行能源消费的非全面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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