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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转发统计局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处分规定》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9-10-19  来源:本网站

为切实做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近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常政发[2009]114号文件转发了由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和市法制办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意见》,要求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意见精神。

四部门《意见》从三方面对贯彻落实《处分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即:一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处分规定》重要意义的认识;二要认真学习,积极培训,大力宣传,营造贯彻实施《处分规定》的良好氛围;三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意见》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和检查督促,真正把学习和贯彻落实《处分规定》的各项工作与措施落在实处。并定于四季度对各辖市(区)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检查。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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