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制订出台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09-09-17 来源:本网站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常州市以政府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文件(常统联[2009]2号)下发《常州市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由市统计局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每年对承担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市级重点部门开展检查考核。 《试行办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要求部门健全统计机构,稳定统计人员,明确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落实专兼职综合统计人员;二是落实统计调查任务,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服务业报表制度,承担起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推动部门统计由系统内向全行业、全社会转变,及时部署和组织实施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辖市区部门的督促和检查;三是及时报送报表,及时向统计部门报送服务业统计综合报表,并且督促基层单位及时上网报送统计报表,提高基层报表的网上报送率;四是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利用相关资料和分析方法,对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估,加强对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数据质量的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基层统计报表的报送质量。 |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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