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局发文部署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 |
发布日期:2010-06-03 来源:本网站 |
根据国家和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现已进入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自查自纠阶段,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常州市统计局于6月3日下发《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统计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要求各辖市区统计局从三方面开展工作:一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领导;二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要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按时完成自查自纠任务。 乡镇(街道)是政府统计与统计对象发生工作关系的结合部位,是宣传和执行统计法的重要部位,也是这次执法大检查的重点部位,因此执法大检查的自查自纠工作必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发动,全面展开。《通知》特别强调要把乡镇(街道)的自查自纠工作作为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重点工作来抓。各乡镇(街道)要重视本地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依法统计宣传教育,让检查对象自觉投入到自查自纠工作中来。 |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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