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局进一步督促房地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
发布日期:2010-06-13 来源:本网站 |
为切实落实国家、省统计局关于统计执法大检查相关精神,针对我市部分房地产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尚未落实到位的现状,近日,常州市统计局补充下发《关于下发房地产开发数据质量检查要点的通知》,进一步督促各房地产企业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迎接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通知》明确要求各房地产企业要认真做好“三查三看”,对房地产各类数据要做到数出有据,并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整理各类统计基础资料和报表,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一系列资料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市局在房地产网上直报系统中新增《X210房地产项目自查自纠数据反馈表》,要求各单位按时上报数据自查情况,对自查出的错误要在1-6月份报表中纠正。 |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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