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局制定《常州市(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试行标准》 |
发布日期:2011-06-15 来源:本网站 |
为更好地适应统计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面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统计公信力,根据全市统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市统计局制定了《常州市(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试行标准》。要求各地区对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统计工作方法,规范统计调查制度,健全统计基础管理,提升基层统计能力,着力推进传统统计管理模式向现代统计管理模式转变,努力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从源头上保证“四大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为打造科学统计、阳光统计、智慧统计和坚强统计作出积极的贡献。 规范化建设标准分为组织建设、业务建设、统计管理和数据质量、信息化和法制建设四大部分,各部分权重分别为20%、25%、35%和20%。常州市统计局将于7月份正式启动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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