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溧阳市统计局“三加强”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01

根据《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溧阳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在2021年春节期间(除夕至元宵),积极参与禁放管控工作,发挥禁放示范带头作用。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召开专题部署会,明确工作内容及分管领导、联络员,制定6个管控高峰时间段值班表,科学合理安排,强化职责履行,确保每个时间段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将禁放管控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个值班人员。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局内营造、引导贯彻实施《规定》的浓厚氛围,提高禁放的自觉性,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属遵守《规定》内容,文明过节,不购买、不燃放、不运输、不存放烟花爆竹。

三是加强现场巡查。主动加强与结对社区的沟通联系,熟悉管控社区地理位置及人员信息,明确各个管控时间段值班人员任务及职责。同时,在除夕、正月初一等6个高峰管控重要节点,安排工作人员到结对社区协助开展巡查管控工作,严格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在局、社区的共同努力下,节日期间,结对社区未发生任何违规燃放事件,圆满完成禁放管控工作。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3层

电话:0519-8568305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2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