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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统计局完成2020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自评
发布日期:2021-03-02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财绩〔2020〕8号)、《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常发〔2020〕11号)等文件精神,2月22日至26日,常州市统计局精心组织,顺利完成2020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情况自评工作,评价等次为优。

本次评价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年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通过四类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分别对制度建设与执行力、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支出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等开展绩效评价。

近年来,常州市统计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0年9月印发《常州市统计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成立由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归口职能部门、预算责任单元构成的三级预算管理体系,贯穿预算决策、编制、执行、监督、决算等过程,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在预算管理各环节树立绩效意识、体现绩效要求。强化事前和事中管理,及时纠偏,堵塞漏洞。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在抓好经费支出同时,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力求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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