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发文部署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2-12 |
近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0〕17号),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为组长,市统计局、发改委、公安局等26个部门参与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 通知指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 通知要求,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镇(街道、开发区)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镇(街道、开发区)普查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村(社区)要相应建立普查工作机构。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好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把政治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熟悉本地情况、有一定调查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普查队伍中来。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要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要广泛深入生动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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