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经普办荣获“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
发布日期:2020-01-10 |
近日,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表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经普字〔2019〕1号),常州市经普办被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授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继2017年12月常州市统计局获得“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后的又一个国家级殊荣。 自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启动以来,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将经济普查列入全市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市主要领导多次就经济普查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多次专题研究经普工作,并亲临普查一线督查慰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尽责,合力推进四经普工作。市统计局充分发挥经普办主体责任,科学组织、统筹谋划,高质高效圆满完成各项普查任务。一是组织保障到位。“三落实”工作成效明显,及早设立市、县、镇三级普查机构,划分普查区1064个,选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5660余名,在新北区实施的省级普查综合试点经验得到省经普办高度肯定。二是制度设计到位。科学编制市级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挂图时间推进表,印发《普查员工作手册》《单位清查一点通》《数据审核要点》等制度和指南,有效夯实普查各环节工作基础。三是清查登记到位。派出6个蹲点指导组,实行分片负责、现场督导,第一时间解决清查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单位清查率位居全省第一,新增“四上”单位数全省第二。四是宣传发动到位。通过视频、标语、告知书、访谈等形式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动员,《我在天宁做经普》一举斩获全国经济普查微视频大赛“最佳人气奖”和“经普好故事奖”两项大奖。五是质量管控到位。坚持依法普查,按照“采集、上传、编码、审核、验收”全流程管控数据质量,认真开展查遗补漏和数据汇总评估,圆满完成国务院经普办对溧阳市3镇4个普查小区的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得到上级部门的一致认可。 通过普查,全面摸清了全市经济“家底”,实现了对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方位扫描和深层次体检,以真实准确的普查数据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下一步,市经普办将扎实做好普查后续工作,深度挖掘普查资料,针对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加强分析研究,认真做好有关历史数据的修订和衔接工作;深入推进普查数据开发应用,拓展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共享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数据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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