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局认真组织《意见》《办法》《规定》再学习 |
发布日期:2019-09-10 |
常州市统计局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再学习再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国家局、省局有关工作要求。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后,市局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统计法治工作,将组织再学习《意见》《办法》《规定》作为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的首要环节。 市局党组中心组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列为本月学习的重点内容并及时进行认真、深刻的学习和领会,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也更加清醒地领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强决心。通过党组中心组带头学,带动全局上下和各级统计部门深入学,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学,力促相关公职人员全覆盖,切实做到中央文件内容熟悉,上级有关精神领会,认定处理标准明确,真正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守住“3、6、9”的防线和底线,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理念真正贯彻到做统计、管统计的工作实践中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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