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三举措”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审核确认工作 |
发布日期:2018-10-31 |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8年年度和2019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苏统字〔2018〕76号)要求,市统计局高度重视、积极准备,扎实有序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审核确认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学习。及时传达国家、省对规模以上工业调查单位增减变动申报的新要求,梳理今年年度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申报要求、申报流程的新变化,帮助辖市(区)局解决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耐心做好指导和解释工作。 二是严控标准,做好监测工作。市统计局结合四经普清查工作,对全市达规未在库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对于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要求做到应增尽增。对于不符合规模以上工业标准的在库企业,做好月度数据监测台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动申报退库工作。 三是加强审核,严把入库关。通过现场会审和网上审批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对入库企业申报材料严密把关,对申报入库单位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核财务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各指标的逻辑关系,确保入库企业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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