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统计局“四措施”确保廉洁过节 |
发布日期:2018-10-08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四措施”廉洁过“双节”。 一是思想重视,认真落实。9月21日,我局向全局干部职工发出“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并于9月29日召开全局大会,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有关要求,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是领导带头,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党组率先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处室负责人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加强对处室人员的纪律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三是加强教育,严明纪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作风建设学习资料,重申省委省政府禁酒令等规定;利用微信群、局网站等加强对党员干部在“两节”期间的廉洁警示教育,及时传达通报我市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有效防范不廉行为的发生。 四是严格制度,强化管理。加强对日常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两节”假期值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和值班纪律,落实节假日外出人员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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