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工作 |
发布日期:2018-07-11 |
7月10日,常州市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全面梳理总结综合试点经验,部署下阶段经普工作安排,标志着常州市顺利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任务,进入正式普查组织实施阶段。各辖市区统计局分管领导与业务骨干、市区镇三级试点办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试点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总统计师杨敏主持。 会上,两个试点单位薛家镇和河海街道的统计站站长从基层操作层面,新北区统计局从组织实施层面,分别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汇报,并对试点过程中发现和应对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和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围绕经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提出了解决思路和想法,市试点办对相关业务问题进行了汇总与解答。 市试点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总统计师杨敏高度肯定了试点工作成效。他指出,通过试点经验总结可以看出,做好此次经普工作,要注重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各地网格化管理等智能管理模式,发挥各级管理机构人员熟悉区域情况的优势;要注重因势利导,充分利用部门数据全面查清普查基本单位分布与经营情况;要注重因人而用,精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充分发挥各人所长,以老带新,“老中青”相结合,相互协调配合;要因适施教,立足实际问题解决、适应普查员上门开展普查工作等实际操作技巧层面展开培训指导。 市试点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钱同春对各级试点办工作人员为试点工作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他指出,这次试点队伍凝聚力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钻研,让他印象深刻。他强调,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得益于五个方面的推进落实,即领导重视、组织有力,计划明确、责任落实,两员精选、培训到位,机制保障、方法对路,工作下沉、步调一致。他希望,各地区要充分吸收综合试点工作经验,有效避免和解决试点工作不足和存在问题,在下阶段经济普查组织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做好人员机构经费“三落实”、方案制定、“两员”选调、业务培训、宣传动员和单位清查等各项工作,为普查登记的正式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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