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统计局“三步走”加快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试点工作 |
发布日期:2018-05-17 |
常州市统计局迅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的通知》(苏统〔2018〕33号)精神,在前期筹备和调研的基础上,“三步走”加快推进省级综合试点工作。 一是迅速成立机构。充分结合试点任务和产业分布,明确新北区薛家镇和河海街道为省级综合试点单位。印发《关于成立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局党组书记、局长庄小涛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钱同春、总统计师杨敏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5月14日下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落实责任分工和研究试点工作计划。会议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综合组、业务组、数据处理组三个小组,对每个小组分工进行了明确,对试点工作计划、PAD等物资采购、试点近期任务进行研究部署,为下一步全面开展省级试点奠定了基础。 三是开展工作对接。5月16日下午,试点领导小组组长庄小涛带队,赴新北区开展试点工作调研和对接。副组长钱同春通报了试点工作计划,新北区统计局局长周光明详细汇报了试点工作前期准备情况和存在问题,试点各小组围绕业务问题和下步工作进行了充分研讨。庄小涛最后强调,要紧紧围绕“重视、投入、精细、有序、达标”五个关键词,统筹安排、加快推进,全力以赴按时保质完成省级综合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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