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扎实推进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17-08-07 |
自2017年5月5日全省海洋经济调查工作动员部署会之后,常州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我市海洋经济调查工作。6月27日市政府成立“常州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调查办),明确海洋经济调查组织实施部门和配合协助部门。于此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04号)。市调查办认真贯彻落实省调查办工作要求和市政府文件精神,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我市海洋经济调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成立了调查机构。7月底,全市六个辖市(区)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到位,并且各辖市(区)政府均下发做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的专门文件。同时,全局抽调了10多名工作人员,正式组建市调查办,下设综合业务组、宣传工作组、数据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四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责任和人员分工,负责本次调查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制定了工作计划。为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全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各阶段工作,7月31日市调查办制定了《常州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辖市(区)调查办。 三是积极落实调查工作经费。目前市调查办已经将市本级调查工作经费预算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事先与同级财政进行了沟通协商,基本达成共识。 四是召开了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市调查工作动员部署会。8月3日,常州市召开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会议。会上,市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统计局局长庄小涛就海洋经济调查的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工作步骤、以及我市海洋经济调查前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等五个方面作了通报,并对下一阶段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曹佳中出席会议,并着重提出了切实提高调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准确把握调查工作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协同配合市统计局做好调查工作等三方面要求。 五是召开全市调查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8月3日,市调查办召集市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各辖市(区)统计局分管局长、业务科长,集中讲解了我省调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明确了市调查办和各辖市(区)调查办的工作职责。并分别从市级、辖市(区)级层面,布置下阶段调查工作计划和任务,督促辖市(区)做好调查办及其工作小组的组建,落实工作人员和调查经费,认真选聘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精心准备单位清查的培训工作等。 六是顺利完成了底册单位信息的核查比对工作。按照省调查办的工作要求,我市及时将国家调查办提供的我市涉海单位底册名录,及时与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的单位登记信息名录库进行比对核实,8月4日已将核实比对后的涉海单位底册名录,上报至省调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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