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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局发文部署《条例》宣传月活动
发布日期:2017-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8月1日起就要正式施行了。根据省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于7月31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月的通知》,将整个8月份作为《条例》的宣传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活动,并要求市局及辖市区局重点做好10项工作,保证宣传月活动的力度、深度、广度,努力使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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