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统计局提出其他亿元法人审核确认工作的具体要求 |
发布日期:2015-02-05 |
其他有亿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是全国投资统计改革的重要内容,春节后将面临第一次申报,为做好全市月度审核确认工作,2月4日,常州局发文《关于认真做好其他有亿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文件明确了申报的管理范围、时间规定、申报材料内容、审核流程、统计各级及部门工作职责等,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地区和各部门要加强培训,确保申报渠道畅通,及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法人单位收集上报;二是投资专业和名录管理机构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相互配合,要明确镇(街道)级人员职责,细化县级专业和名录管理人员分工;三是各地区要建立审核确认工作联系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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