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局制定《常州市统计协理员管理试行办法》 |
发布日期:2014-07-11 来源:办公室 |
为切实加强基层统计网络建设,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2013年,常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意见》对加强村(社区)统计基础建设提出明确要求,重点是要在全市加快建立统计协理员(协统员)制度,基本原则是以村(社区)数量为标准,选配人员,定岗到村(社区),以镇(街道)为主体,统一管理,统筹使用,以定报单位为重点,明确到人,服务到企业。一年来,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多方资源,采用多种选配方式,全市各村(社区)共配备到位协统员1122名。协统员在基层统计工作中,特别是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州市局领导班子在基层统计工作调研中发现,协统员制度运行以来,基层统计工作状况发生较大转变,村(社区)协统员在直接面对企业的统计工作联系中作用明显,但由于客观情况不同,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对协统员的使用原则和管理力度标准不一,导致协统员的功能和作用发挥还存在一定差异。经过广泛讨论,集思广益,深入研究,常州市统计局出台了《常州市统计协理员管理试行办法》。《办法》以条款式对协统员的概念、职责和配备标准进行了明确,对各辖市区、镇(街道)规范协统员的任用、管理和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该《办法》的出台将使全市各基层单位对协统员的任用更加严格,管理更加规范,促进协统员在基层统计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更加有效,切实通过协统员制度的良好运行,把基层统计业务指导送到企业统计第一线,让到边到底的基层统计网络更加顺畅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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