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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修订基本单位统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4-05-27  来源:办公室

为切实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为统计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反映全市基本单位的增减变动,有效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近日,常州市统计局依据省局考核办法,及时修订了《基本单位统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修订后的《基本单位统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列入市综合考核办法,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性工作考核两大方面,主要有制度执行情况、报表质量、评估监审、工作质量、年报表工作、统计组织及基础工作和其他工作等。相比往年考核细则,主要修订了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统计分析、信息等工作不再列入细则,统一由市局综合处考核;二是适度扩大月度四上申报审批扣分标准,加大月度申报质量控制力度;三是增设加分项。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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