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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正式启动《江苏省统计条例》宣讲活动
发布日期:2014-03-19  来源:办公室

《江苏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常州市统计局日前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统计条例>宣讲活动的通知》,标志着《条例》的宣讲活动在我市正式启动。

《通知》明确宣讲活动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加快常州统计改革发展、努力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为主题,宣讲《条例》制定的必要性、立法创新特色和主要内容,重点宣讲《条例》在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统计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通知》对宣讲对象、组织形式、实施步骤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从现在起到6月底前的这段时间,作为我市各级统计部门开展《条例》集中宣讲活动的时间。市统计局成立了以局长徐华勤为团长,副局长余峰、陈宝兴、总统计师杨敏为副团长,市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宣讲团,负责对各辖市区及有关部门的宣讲工作。

    为贴近宣讲对象,提高宣讲效果,市统计局根据省局下发的“宣讲提纲”,结合不同的宣讲对象,专门制作了宣讲课件,为确保宣讲质量提供了保证。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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