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局五举措提高文化产业普查数据质量 |
发布日期:2014-03-17 来源:办公室 |
第三次经济普查正如火如荼地展开,这是文化产业统计形成制度来首次参与经济普查。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常州市局从五大方面着力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一、培训为先,未雨绸缪。由于年报工作与经济普查相结合,文化产业调查内容与流程与以往有所不同,对基层统计部门与文化单位的业务培训显得格外重要。市局一级文化产业培训范围覆盖了各辖市区几乎所有专业统计人员,针对国家下发的文化产业认定方案作了详细讲解。经普正式登记之前,又联合市委宣传部召开了文化产业普查动员大会,指出了前期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着重强调了在登记中需要事先关注的方面。辖市区则侧重对乡镇街道及企业做了大量的培训工作。 二、科技为先,化繁为简。一是提前在市经普核查平台加入文化产业单位的自动判定程序,将节省的时间与精力放在的文化单位的审核与再次确认上。二是加入与上年年报单位自动比对程序,让基层统计人员能及时查遗补漏。三是在经普正式登记阶段,将文化产业年报平台与一套表平台相关联,让基层及时关注一套表单位上报情况,并加强审核。四是平台预设文化产业一套表单位核算办法,及时计算、汇总文化单位的增加值,大大减轻基层工作量。 三、基层为先,服务群众。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听取辖市区统计人员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加以解决。如针对基层提出的需要及时跟踪文化产业单位上报进度及汇总的建议,我们在年报程序中加入了相关功能,便于基层查看。同时,走进社区、走进企业,针对在经普登记及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四、质量为先,加强审核。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我们严把文化产业数据质量关,对联网直报单位、非联网直报单位与个体单位分别审核,严控奇异数,对指标间匹配关系重点审核。 五、部门联合,整合资源。抓住市委宣传部开展文化单位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契机,对所申报的文化产业单位设立上年度经济指标审核项目,一审单位有无进入文化产业库,二审达到规模单位有无纳入一套表填报,三审一套表单位所附财务表是否与其统计年报相一致。通过此种方式既宣传了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增强了企业对统计工作的责任心,又大大减少了企业漏填漏报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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